无证驾驶还使用假牌 2人被拘留 侥幸心理终受罚
开车上路,驾驶证是必备条件。但有些司机从未考取过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被吊销、注销、暂扣,却心存侥幸,以为在高速公路上不易被查到,结果往往面临罚款和拘留。

8月27日,百色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一大队的执勤民辅警在汕昆高速下塘收费站出口对一辆小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黄某神情紧张,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核查后确认黄某未依法考取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黄某表示,他以为走高速公路不会遇到民警检查,便心存侥幸驾驶亲戚的小车上路,没想到刚下高速就被查到。最终,黄某因无证驾驶被罚款1500元,并被行政拘留5日。

9月1日,同样是在百色市,交警在右江区永乐收费站对一辆轻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黄某无法提供有效证件。进一步检查发现,黄某于2024年6月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目前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黄某称,他从百色收费站出发回永乐乡老家时,以为高速公路上不会有民警查车,结果刚下永乐收费站就被查获。黄某因此被罚款1000元,并被行政拘留5日,同时对其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也进行了相应处罚。
无证驾驶不仅扰乱交通秩序,还存在安全隐患。无证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常有超速、超员、闯红灯等行为,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正常通行。此外,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的,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能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大家,安全出行应从持“证”上路开始,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再驾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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