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再续旧情后分手,因索要所赠财物两次推倒女方致骨折!法院判了
一对年逾七旬的老人年轻时曾有过交往,后来各自成家,丧偶后又重新取得联系并确定恋爱关系。相处一段时间后,两人决定分手,男方李某(化姓)因索要此前赠送的财物与女方陈某(化姓)发生争执,并两次将女方推倒,致其右腕骨折。事后,女方将男方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律师费等共计2.3万余元。9月7日,大河报《看见》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该案民事判决书。法院认定男方承担全部责任,判赔19014.30元。此前,男方还因故意伤害被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但因已年满70周岁,拘留未实际执行。

判决书显示,女方陈某(化姓)生于1949年,男方李某(化姓)生于1946年。李某在庭审中称,两人年轻时曾交往,分手后各自成家。后来双方均已丧偶,李某主动联系陈某,希望重新结伴生活,之后两人重新确定恋爱关系。
相处一段时间后,李某认为陈某对其态度逐渐冷淡。2024年3月14日8时许,他前往陈某家中询问两人是否继续交往。陈某表示不再继续后,李某要求其返还此前赠送的财物,遭到拒绝。
法院查明,李某随后进入陈某房间,准备自行取走相关物品。陈某跟随进入后,李某将其拉出房间,并在客厅将其推倒在地。陈某起身走到屋外呼救,李某仍跟随其后。陈某返回门口时,又被李某推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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