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舍管人员性侵21岁轻度智力障碍女院友,被判监禁13年
10月14日,香港高等法院就一宗发生在残疾人士院舍的强奸案宣判,涉案38岁男助理舍监被控5项强奸罪全部罪名成立,当庭判处监禁13年。

案件发生于2024年7月至8月,受害人是一名当年21岁轻度智力障碍女子,心智水平仅相当于9岁8个月幼童,长期入住智力障碍人士住宿训练宿舍。被告人是该院舍男助理舍监,2024年6月24日入职,工作职责是照料院内学员日常起居。
调查显示,被告人利用照顾者身份与受害人对其信任,先后5次将受害人带到员工休息室实施性侵。受害人其后在一次会面中披露性侵事件,案件随之曝光。大埔警区重案组接手调查,在院舍配合下调取监控录像,迅速锁定涉案男助理舍监,并于当晚将其拘捕。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