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取消“固定电价” 推进电力市场价格传导
10月13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2027年江苏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指引》。该文件取消了固定价格电量比例、现货市场价格联动电量比例和比例分成方式等要求,旨在推进电能量价格传导批发市场价格。

根据新规定,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可以根据是否分时在批发市场价格基础上约定浮动价格及当月分摊费用系数。具体计算公式为:零售套餐电能量价格 = 批发市场价格 + 浮动价格 + K分摊×当月分摊价格。其中,批发市场价格是每月公布的外生变量,由所有售电公司在批发市场中的购电量价水平确定;浮动价格则由售电公司与用户自主约定,本质上为服务费或加减价,不再是固定的对赌行情单价。

当月分摊价格主要包括三类:全省售电公司当月成本补偿费用的分摊平均度电价格、不平衡费用的分摊返还平均度电价格以及市场调节费用的返还平均度电价格。此外,还优化了电能量封顶价格机制,新的封顶价格公式为:电能量封顶价格 = 零售套餐参考价格 + F× 批发市场价格 + 当月分摊价格。

此次零售侧价格机制的全面市场化调整,使得批零价格能够全面传导,峰谷价差不再受政策锁定,而是随批发市场供需关系动态波动。这一变化将对工商业储能产生短期冲击,影响其传统盈利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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