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国庆被排7天班 1天都没去遭开除 法定假日拒绝加班合法吗?
一名员工因国庆7天假期未上班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该员工认为法定节假日有权拒绝加班,并申请仲裁,随后双方对簿公堂。事件发生在2017年4月,谢某入职四川某物业公司担任保安队长。根据《劳动合同》第26条,连续旷工3日或一年累计旷工6日以上,公司可不经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补偿。公司的《员工手册》和《考勤管理制度》也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休假属于旷工,一个月旷工达3天以上将被视为自动离职。

2022年5月,公司对员工进行培训,谢某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同年9月26日,公司对国庆假期进行了排班,安排谢某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出勤,但谢某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未到岗。10月10日,公司出具处罚决定,认定谢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规定,对其做出除名处分。次日,谢某离职。10月19日,谢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9992.82元等。
谢某辩称,不认可员工培训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且提交的排班表显示他并未被安排在国庆期间工作,同时强调国庆节是法定节假日,无需请假即可休假。仲裁委裁决公司应支付赔偿金29992.82元。
公司则表示,谢某作为保安队长,按照行政时间安排工作,其他保安实行白班或夜班。公司对谢某提交的排班表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上面没有制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随后,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公司行业性质,可以认定2022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为公司安排谢某的工作时间。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庆节法定节假日为10月1日至10月3日,其余4天为休息日调休。谢某在10月1日至10月3日未参加工作不应视为旷工,但在10月4日至10月7日未按公司安排工作应视为旷工。因此,公司依据《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对于国庆7天假期,法律上分为法定休假日与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劳动者享有休息权,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安排加班,除非紧急抢险、公共保障等特殊情形,否则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而休息日调休期间,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轮休,属于合法用工管理权限。劳动者若有异议,应通过正当程序沟通或申请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用人单位有权将其认定为旷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