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洗澡后下单上门取件 隐私权争议引发热议
朱女士要求不多:一个道歉,一个说法。

事件发生在8月17日,湖南长沙的朱女士洗完澡后,在手机上下单了邮政的上门取件服务。当时门没锁,留了一条缝,门上挂着半帘。快递员接单后不到三分钟就到达门口,没有电话通知,没有敲门,直接推门掀帘,看到了裸体状态的朱女士。朱女士当场惊叫,并随后报警并向邮政投诉。一个月过去了,她没有得到任何有效回应。快递员否认看到了什么,警方认为“不构成治安违法条件”,未采取处理措施。朱女士表示自己长期失眠,邻居从门口经过都会让她感到不安,如果邮政不处理,她将直接起诉。

法律层面的答案比很多人想象的要清晰。上海华勤基信律师事务所周弋博律师认为,快递员的行为肯定有过错,涉及对女子住宅安宁权和隐私权的影响。女子没关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过错——房屋挂有门帘,本身就有遮挡的意思,即便没关门,也不等于邀请他人进入。哪怕门是完全敞开的,也不等于外人有权直接进入房间。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进一步解释,治安违法和民事侵权并不是一回事。警方认定本案不予以治安处罚,通常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快递员存在刻意偷窥的主观故意。民事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要行为人存在过错,并且造成损害后果,就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快递员行为不构成治安违法,但属于民事层面隐私权侵权。周兆成律师提醒,上门快递、家政这类入户服务,服务人员务必先电话沟通确认。换句话说,警方不处罚,不等于他没做错事。在民事上,“侵入”这个动作本身就可能构成侵权,不需要证明他实际看到了什么。他掀帘,本身就是主动扩大视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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