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拉扯搂抱女车主致其抑郁 法院判决赔偿并道歉
男子拉扯搂抱女车主致其抑郁 法院判决赔偿并道歉!因行车问题发生纠纷,61岁的王某处于饮酒状态,他脱下裤子露出内裤,并强行搂抱22岁的女车主柳女士。这些行为导致柳女士出现重度抑郁症状。近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布了此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王某赔偿医疗费33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并出具书面致歉声明。

2025年12月21日晚上9点左右,王某因行车问题与柳女士等人发生口角并引发拉扯。在争执过程中,王某不仅对柳女士的车辆进行了划伤,还对她实施了搂抱等猥亵行为,并打了她的脸。事发时,由于王某处于饮酒状态,警方将其带至医院醒酒室进行醒酒。第二天,柳女士被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两个月后被确诊为重度抑郁症。
2025年12月23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对王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2026年3月18日,该局撤销了之前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3月20日重新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2026年1月,柳女士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333元、车辆维修费2719元、精神抚慰金25000元,共计28052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庭审中,柳女士表示自己因抑郁而失眠,有割腕行为和无端哭泣,感到无力,影响了日常生活和工作。开车时分心还导致了一次交通事故受伤。
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主观上有明显故意,客观上造成了柳女士身体及人格尊严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核定医疗费33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至于车辆维修费,因尚未实际发生且与本案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法院未予处理,建议柳女士待实际维修后再另行主张权利。
关于赔礼道歉的问题,尽管王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十天,但仍需向柳女士书面赔礼道歉。2026年6月24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柳女士8333元,并向其出具书面致歉声明。男子拉扯搂抱女车主致其抑郁 法院判决赔偿并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