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离职证明写满不实信息判赔2万元 离职证明不应含负面评价

公司离职证明写满不实信息判赔2万元 离职证明不应含负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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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9 07:59:49  红星新闻

离职证明主要用于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对于入职新单位、办理社保转移、申领失业金等都非常重要。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应当开具离职证明,拒开造成损失,劳动者可通过仲裁维权。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在离职证明中添加不实负面评价,劳动者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公司离职证明写满不实信息判赔2万元

小柏在上海某教育科技公司担任新媒体运营专员,2022年10月入职,第二年9月被公司以多项严重违纪为由解雇,并在离职证明中罗列了所谓的违纪行为。这些内容包括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散布员工个人隐私、辱骂同事等。小柏拿着这份离职证明应聘多家单位,但因为其中的负面记录被三家公司拒绝录用。这些公司在拒录通知书中引用了离职证明中的负面信息,表示对小柏的职业操守产生担忧。

公司离职证明写满不实信息判赔2万元 离职证明不应含负面评价

2023年9月,小柏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为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违纪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并向法院申请撤销,但被驳回。随后,小柏就离职证明侵害自己名誉权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000元及律师费2000元。

法院全面审查此案的事实和证据后,认定被告公司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主观过错明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证明应客观记载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日期、工作岗位等基本信息,而不应包含对劳动者的主观评价。本案中公司在离职证明中写的负面内容超出了法律边界,滥用了用工管理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书面赔礼道歉,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8000元、律师费2000元。

法官建议用人单位明确离职证明的法律边界,不要滥用评价权。离职证明应仅限于客观记载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不应随意添加对员工的主观负面评价。同时,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及时核对离职证明的内容,如发现不实贬损性记载,应第一时间向单位提出异议并留存沟通证据。如果因不实证明求职受阻,要保存好相关材料,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此类纠纷的裁判旨在构建诚信、公平、法治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促进人才健康流动,实现用工管理权和劳动者人格权的平衡保护。

(责任编辑:zx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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